北京市密码管理局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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京密局发〔2014〕1号
北京市密码管理局
关于做好2014年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
各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:
依据《商用密码管理条例》、《商用密码产品生产管理规定》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,现就北京市2014年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(以下简称定点单位)资质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定点单位资质期满重新申办工作
1.2014年,我市共有39家定点单位资质到期,如申请继续从事商用密码产品研制开发工作,请各有关单位按定点单位资质指定日期分别于1月29日前(
2. 各申请单位指定专人使用专用KEY登陆市密码管理局网站,填报《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申请表》。上半年申报的,需在
3.逾期不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续办申请资格,待定点单位资质期满后自行失效。
4.为落实“有进有出、动态管理”的指导思想,我局在审查各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时,重点考察申请单位近3年来遵守商用密码管理政策规定的情况、资本结构变化情况、科研队伍保持稳定情况以及产品推广应用、项目研发进展情况,并根据核实的内容,提出是否重新指定的意见。确有必要时,我局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。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单位一般不再重新指定:
(1)严重违反国家商用密码管理相关政策规定;
(2)没有获得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型号证书;
(3)已获得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型号证书,但其产品连续3年未投产或没有实际应用。
二、关于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工作
2014年,我市有78家定点单位需要进行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工作(
1.各申请单位指定专人使用专用KEY登陆市密码管理局网站,填报《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考核表》,于
2.该申报所有内容,均指2013年1月至12月的定点单位情况,表内栏目内容不得为空。
3.我局将依据考核材料,并结合一年来定点单位在商用密码产品研发生产等环节的情况,提出考核意见。确有必要时,我局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。经考核不合格的,将撤销其定点单位资质。
4.逾期不报的,依据有关管理规定,视为考核不合格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《北京市2014年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资质期满一览表》
2. 《需参加北京市2014年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定点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单位名单》
北京市密码管理局
(正文为摘要,正式文件及有关单位列表附件见附件)